为进一步做好延边政法新媒体信息报送工作,现对《延边州政法新媒体信息计分标准》进行调整,标准如下:
1.被延边长安网、延边政法声音公众号相应栏目采用一条计3分。被延边长安网《本网要闻》采用再加3分,被《头条》采用再加3分。被延边政法声音头条采用计3分。
2.被吉林省长安网、平安吉林采用一条计5分,被中国长安网、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采用一条计10分。采用信息单条阅读量超过100人/次计3分,300人/次5分,500人/次以上计10分。
3.调研类信息、事迹材料等被延边长安网、延边政法声音采用一条计8分,领导工作言论等被采用一条计5分。
4.专题约稿一条计3分,逾期不报扣3分。
5.参与中央、省、州调研或提供调研素材,视素材价值计1-5分。
6.被延边长安网《图说新闻》采用一条计3分,被《长安视频》采用一条计10分。
7.各县市、州直政法各部门微信公众号信息每周推送不少于2期,信息量不少于5篇,完不成扣相应分数。
8.紧急重大信息迟报、漏报、瞒报一次视情节扣5-10分,其它信息迟报、漏报、瞒报扣相应分数。